经积极申请,我院被遴选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吉林省口腔实践技能考试基地,承担了2016年7月1日至7月4日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(口腔类别)。院领导对此次任务高度重视,先后召开了2次党政联系会议,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明确了分工和任务,进行了3次预演和3次协调会议。周延民院长和张志民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周延民院长出任首席考官,孙宏晨副院长和李江副院长担任总考官。利用我院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的设备条件和空间条件,经过细心细致的准备、全院教职工的全力配合,在不影响临床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顺利完成了实践技能考试任务。
通过考生、考官和考务人员的反馈,本次考试组织工作有序、运行规范,考试结果客观地反映了考生的实际水平,得到了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医学会有关领导的肯定。此次国家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在我院的成功举办,标志着我院为地方的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。
首席考官周延民院长和总考官李江副院长检查咨询处工作情况